環境教育學程

學程宗旨

人類自始以來即面對著其與自然世界之間的諸多問題與爭議,
而兩者之間的緊張以及亟待解決的問題在現代更是日趨明顯。
毫不誇張地說,如何能夠面對與解決這些環境議題已然成為了今日人類不得不面對的任務。對此,即將正式運作的《環境教育法》即體現著政府與民眾對此判斷的認同,它意味著台灣社會需要透過更積極地實施環境教育來回應發生在人類與自然世界之間的諸多問題。

環境教育的目標在於尋找、
教導與建立人類與自然世界之間的合宜關係。
其目標的實現不僅僅涉及對於自然世界的基本認識,它更緊密關連著一種如何思考人類與自然世界之價值、意義、以及前者對於後者的義務的專業,以致於我們能夠在各式各樣的環境議題上,做出最正確的判斷與說服。對此,靜宜大學生態學系所開設之「環境教育學程」,其目標即在於培養專業的環境教育人才。而其特色則在於設計一套能夠使學生獲得基本之生態科學知識、進行生態思想訓練、從而培養生態實踐能力並使之能夠付諸實行的專業課程。透過這一系列課程的學習,它不但要讓學生能夠清楚地理解與分析各種自然生態現象,還要能夠進一步地從適切的環境倫理來回應實際的環境議題,實現社會與生態之公義並促進對人與自然之愛。

呼應著《環境教育法》的實施,
未來台灣社會必定需要更多專業優質的環境教育人員投入教育宣導工
作,靜宜大學生態學系「環境教育學程」歡迎志願守護人類與自然世界之公義、懷抱對人類與自然世界之愛的同學申請修習!

修課規範
一、本學程開放全校學生修習,各科目以隨班修習為原則,相同科目不得重複修習。
二、本學程相關課程非每年開設。

取得條件
應修學分數至少為24(含)學分【含必修6學分,選修至少18(含)學分】。

證書發放
一、依行事曆規定日期經由網路申請。
二、修滿規定之學分,經審核通過發給學程證明書。

課程規劃表


 
備註
1.「台灣自然環境」課程內容包含台灣水文、地理、氣候等介紹。
2.「台灣生物資源」課程內容包含台灣動物、植物等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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